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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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主要职责

资产管理科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制订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与监督执行。

2.建立健全全校资产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统一管理机制,建立完善资产动态管理体制与监督评价机制。

3.负责学校房屋、土地、家具等固定资产统筹管理,协助统计上报学校各类房屋使用情况和教职工的住房以及家具等固定资产情况。

4.建立完善资产使用内控体系,组织资产清查、统计、报告等工作。

5.统筹学校资产权籍管理,组织办理学校不动产权证书。

6.负责学校公有住房权属界定及使用分配。

7.负责学校房地产受让有关工作。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技产业

1.宣传贯彻上级科技产业、成果转化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拟(修)订学校科技产业方面的管理制度、规划、方案。

2.履行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组织制订学校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所属企业监管及考评有关工作。

3.协助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推进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产学研交流与合作,拓展科技企业孵化。

4.统筹组织学校资产出租出借审批、监管等工作。

5.负责做好学校社会服务活动项目收入的统计汇总工作,制定完善社会服务活动管理与收入分配制度。

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