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医大人事〔2021〕33号)和《关于2021年岗位晋级聘用工作的补充通知》(医大人事〔2021〕34号)的有关要求,学生工作部拟开展2021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聘用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专业技术岗位聘期(2012.9.1-2019.8.31)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符合更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的人员、2019年入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且符合更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晋升更高等级岗位。
二级到七级聘用条件参见《博彩论坛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细则》(闽医大〔2019〕294号),八到十二级聘用条件参见《博彩论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八至十二级岗位聘用条件》(医大学工〔2020〕11号)。
2.2021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申请晋聘更高等级岗位。
3.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行政职务晋升人员。
二、聘用业绩成果计算
聘用业绩成果计算起止时间为任现职以来至2021年8月31日止。
三、注意事项
1. 晋级聘用申请人对照聘用条件填写聘期考核登记表(附件1)、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2)、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岗位聘用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经学院党委审核盖章后方为有效)。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012.9.1-2019.8.31)做过聘期考核的人员及2019年入职申报此次晋级的人员无需提交附件1、附件3等聘期考核材料。专业技术岗位(2012.9.1-2019.8.31)未做过聘期考核的人员符合更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的申报人员需要提交附件1、附件3等聘期考核材料。
2. 晋级聘用业绩,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为准,由各申报单位(部门)统一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审核手续,不受理个人送审。教学业绩由教务处审核,科研业绩及相关人才项目等由科技处审核。科研业绩的收集通过系统完成,申请人和所在单位需按照科技处《关于做好科研业务相关数据采集的通知》(医大科技〔2021〕31号)要求完成填报、审核工作。
3. 正副科级辅导员管理岗位的聘用由所在学院进行。
以上申报材料(附件1-4)请于10月22日(周五)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C3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管理科邮箱,联系人:方老师
附件见校内网站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